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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宝鸡市人事局关于举办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班的通知
时间:2005-07-31 点击: 次
宝鸡市人事局与西安交通大学
200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报名
一、 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公务员。
二、 报名时间:2005年8月3日至8月5日。报名地点:宝鸡市嘉信宾馆(需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8月3日上午10时至12时学校派专人现场咨询。
三、 学费:总额3万元。市政府决定,凡被录取为MPA学位班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的学费由市财政补贴50%。
四、 联系方式:宝鸡市人事局。电话:0917-3225504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MPA中心。电话:029-82665934
E—mail: mpa@mail.xjtu.edu.cn
五、 宝鸡市人事局关于举办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班的通知、MPA资格审查和报名的具体内容详见交大网(http://gs.xjtu.edu.cn) 上的招生简章。公管学院网址:网址:http://sppa.xjtu.edu.cn
六、 同时开设MPA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可报名。详情现场咨询。
附:宝鸡市人事局文件
宝鸡市人事局文件
宝市人任发(2005)89号
关于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专业学位班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机关各部门: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旨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综合型、专业化公共管理人才的一种专业学位。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MPA学位单位之一。为了提高公务员队伍公共管理能力和整体素质,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人事局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在宝鸡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专业学位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班模式
西安交通大学在宝鸡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专业学位教学班,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负责教学培养工作,市人事局负责组织管理工作。每周六、日上课,学制2~4年,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位。
二、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三年(截止2005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重点招录公务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要求添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县(区)的考生由县(区)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市区考生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加盖公章后的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8月3、4、5日,地点:嘉信宾馆。报名考试费320元。
四、入学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科目:政治、英语、行政学、管理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比例4:3:3)。其中政治理论为面试,其余四门参加全国联考。8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宝鸡举办考前辅导班,费用另收。
五、学费
学费总额3万元。为鼓励在职人员学习、提高,市政府决定,市、县(区)、乡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者的学费由市财政补贴50%。
宝鸡市人事局
200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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